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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通告!河北5市近期禁飞“低慢小”航空器

纵览新闻客户端

02-27 22:02 听新闻

纵览客户端2月27日讯  今天,河北张家口、定州相继发布了对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。截至目前,河北已有衡水、沧州、邯郸、张家口、定州5地采取了类似措施。

张家口市人民政府

关于对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

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

为确保我市行政区域的空中安全,防止各类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对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采取临时飞行管制措施。现通告如下:

一、管制时间

2024年3月1日0时至3月12日24时

二、管制区域

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全域

三、管制对象

各类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滑翔机、动力三角翼、热气球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、孔明灯等。

四、管制措施

(一)管制期间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、穿越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各类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和施放活动,禁止违规销售各类空飘物、系留气球。

(二)各单位、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及其拥有者、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。

(三)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,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,必要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;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特此通告。

张家口市人民政府

2024年2月27日

定州市人民政府

关于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

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

为进一步加强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的管控,严密防范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进行干扰破坏活动,切实维护全市空域安全,根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条例,市政府决定自2024年3月1日0时起至2024年3月12日24时止,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在全市空域利用无人机、“穿越机”等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开展“民航、森林、农业、科研、宣传、商业、娱乐、实验、比赛、航拍”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禁止飞行区域:定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。

二、禁止飞行的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包括: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“穿越机”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及其他空飘物。

三、实施管控期间,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的管控规定。因医疗、体育、气象、警务、抢险、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,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在定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(联系电话:0312—2322013)备案后,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。

四、实施管控期间,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严禁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。

五、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活动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,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、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。

六、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。举报电话:110。

特此公告

定州市人民政府

2024年2月27日

此前,衡水、沧州、邯郸3市发布了关于对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。

详情链接⬇

对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!河北3地发布通告